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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护士被举报开房遭医院以涉嫌卖淫开除,法院判赔11万余元 广西贺州一女护士因匿名举报附带的微信聊天记录(涉及开房、转账),被医院自行认定为“涉嫌非法性交易、生活作风不正”并直接开除。该护士工作近12年,遂申请劳动仲裁。法院终审认定:认定卖淫属公安机关职权,仅凭聊天记录不能证明非法性交易(也可能是恋人行为),且护士私人生活未影响医院声誉,医院解除违法,需支付赔偿金117032.88元。本案明确了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私人生活做违法定性,更不能以此随意解雇。 女护士被匿名举报非法性交易,医院以“生活作风不正当”为由将其开除。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例,引发广泛关注。 事件回顾:工作近12年,因聊天记录被开除 2013年7月,叶某(化名)进入贺州某医院工作,岗位为护士,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。2025年5月,医院收到群众匿名举报,举报人提供了一份叶某与案外人“桂林银行黄某”的微信聊天记录,内容大致如下: 黄某:那开个房等我? 叶某:转钱给我,就可以。 (黄某转账) 叶某:我没钱了,等会再给我500哦,我现在去开房。 黄某:我10点半到八步。 叶某:现金哦……10点半前去到。 医院收到该微信聊天记录后,未向公安机关报警,也未等任何执法机关认定。2025年6月12日,医院人力资源部向工会发函称:经两次谈话核实,确认叶某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失德行为,涉嫌非法性交易,严重违反规章制度,拟予以开除。6月16日工会复函无异议,医院向叶某发出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至此,叶某在医院工作11年11个月。 叶某不服,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仲裁裁决医院支付赔偿金117032.88元。医院不服,诉至法院。 法院判决:微信聊天记录≠卖淫证据,医院无权定性,系违法解雇 一审法院认为: 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条,认定非法性交易是公安机关的专属执法权,医院没有该权力。叶某的行为未经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医院主张叶某存在非法性交易,法院不予采信。 虽然聊天涉及开房、金钱,但不能据此认定双方存在非法性交易——恋爱中的异性亦可能有此类对话(如男方给女方转钱开房)。 叶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,且其私人生活未影响医院正常经营及声誉,不属于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。医院依据内部制度单方解除不符合法定条件。 一审判医院向叶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032.88元。 二审法院认为,医院称对叶某进行过谈话核实确认其存在生活作风问题,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;从微信内容无法排除恋人关系的可能。医院单方解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一审认定系违法解除并无不当。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【相关新闻】 据《新民晚报》2026年7月1日报道,此案公布后,劳动法学者指出,用人单位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私人生活仅有极有限的规范管理权,且必须以员工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查实、并实质影响工作或单位声誉为前提。以碎片化的私人聊天记录自行定性员工“涉嫌违法”并开除,属于典型的用工权越界。多地劳动仲裁委亦提示企业:规章制度中“其他严重影响单位声誉,单位认为有必要处罚”等兜底条款,不能作为违法解雇的挡箭牌,司法审查时通常要求单位举证实际损害后果。 (责任编辑:今日说事)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