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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吗?亲哥去世弟弟请丧葬假被辞退。

时间:2026-02-10 19:50来源:未知 作者:今日说事 点击:
亲哥离世,弟弟无假可休?丧葬假的法理边界与人文温度 近日,“亲哥去世弟弟请假奔丧被辞退”的案件持续引发热议:北京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,在亲哥病危离世后申请无薪事假奔丧

亲哥离世,弟弟无假可休?丧葬假的法理边界与人文温度

近日,“亲哥去世弟弟请假奔丧被辞退”的案件持续引发热议:北京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,在亲哥病危离世后申请无薪事假奔丧未获批准,返岗后竟被公司以“擅自离岗”为由开除,最终法院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判令其支付赔偿金7000余元。这起案件撕开了一个被忽视的现实难题——亲哥去世,弟弟到底能不能请丧葬假?答案看似简单,却牵扯着法律的刚性边界、职场的管理温度与人性的基本诉求,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与反思。

法理明确:亲哥离世,无“法定带薪丧葬假”可休

要厘清这个问题,首先要明确我国法定丧葬假的核心规定。根据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、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》,职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死亡时,可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,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,异地奔丧还可额外享受路程假,假期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足额支付。这一规定至今仍是我国丧葬假制度的核心依据,明确划定了法定带薪丧葬假的适用范围。

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界定,兄弟姐妹属于“近亲属”,而非“直系亲属”——直系亲属特指具有直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属,即父母与子女、配偶之间的关系,兄弟姐妹虽血脉相连,却不在法定丧葬假的强制覆盖范围内。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曾明确回应,单位丧假的直系亲属仅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,不包含兄弟姐妹。

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地区已对丧葬假范围进行了适度拓展,比如上海、北京将岳父母、公婆纳入丧假范围,江苏、四川等地部分企业也将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纳入,但全国范围内尚无统一规定将兄弟姐妹纳入法定丧葬假范畴,是否批准、如何批准,法律将决定权赋予了用人单位。也就是说,从法律层面而言,亲哥去世,弟弟确实不能享受法定带薪丧葬假,公司拒绝批准带薪丧假,本身并不违法。

司法纠偏:无法定丧假,不代表无请假奔丧权

法律的刚性边界之外,公序良俗与人文关怀成为了司法裁判的重要考量。前述乔某的案件中,公司以“亲哥非法定直系亲属”为由拒绝批准事假,甚至在乔某处理完丧事返岗后将其辞退,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核心原因就在于:公司的管理行为突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,剥夺了劳动者合理的奔丧权利。

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分析指出,这起案件的争议核心并非丧假待遇,而是事假审批的合理性——乔某自始至终申请的是无薪事假,而非要求享受法定带薪丧假,且其在哥哥病危时主动与公司沟通,被拒后主动退让申请无薪假,离世后紧急返乡并及时告知公司返岗时间,全程无恶意旷工的主观故意,其请假需求具有合理性和紧迫性,符合中华民族“至亲离世奔丧”的传统伦理与公序良俗。

法院的终审判决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:用人单位享有用工管理权,但这种权力并非无限,不能机械套用规章制度,无视员工的基本人情需求。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最严厉的惩戒,仅适用于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形,而员工因至亲离世请事假奔丧,显然不属于“严重违纪”,若公司一味拒绝、甚至予以辞退,必然构成违法。实践中,类似案例并不少见,多数情况下,仲裁或法院都会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判令其支付赔偿金,这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,也是对公序良俗的守护

(责任编辑:今日说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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