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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男子5年转4800万给情人,妻子起诉全额追回。近日,多地法院接连通报婚姻财产纠纷典型案例,其中涉及“婚外情赠与”的案件占比显著上升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随着公民财产保护意识的增强,越来越多原配开始通过诉讼手段,试图挽回配偶在婚外情期间转移的巨额资产。在此背景下,江苏扬州一起涉案金额高达近五千万元的“天价”赠与案,因其特殊的案情和庞大的数额,引发了社会及司法界的广泛关注。 据百姓关注、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报道,江苏扬州市民李女士(化名)近日向记者发出求助,揭露了其丈夫在婚内长达数年的财产转移行为。李女士表示,丈夫在出轨后,利用其作为股东的一家公司的账户,持续向第三者——一名“90后”年轻女子进行大额转账。经初步统计,在近5年的时间里,累计转出金额竟达到了惊人的4800万元。
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已于今日(5月25日)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。庭审现场,原告代理律师旗帜鲜明地提出了“出轨经济不受法律保护”的观点,引发舆论热议。 据悉,李女士与丈夫的感情基础深厚,二人于1986年登记结婚,携手走过近40载风雨,育有一女,家庭原本看似美满。然而,变故发生在2020年左右,李女士偶然发现丈夫不仅出轨了一名“90后”女子,甚至还与其育有一对双胞胎子女,如今孩子已经6岁。 更让李女士感到崩溃的是,直到近期她在整理家庭账目时才惊觉,早在2018年9月,也就是孩子出生前后,丈夫便开始了秘密的财产转移。直至2023年4月,长达五年间,丈夫利用其控股公司的便利,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源源不断地输送给第三者。李女士认为,这些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丈夫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单方赠与第三者,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,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。 庭审过程中,原告的代理律师周兆成接受了媒体采访。他援引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指出,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,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。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,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向第三者赠与大额财产,既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,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,其赠与行为自始无效。周兆成强调,此案不仅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4800万元本金,还需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。他认为,这起案件堪称近年来国内标的额最大、情节最为典型的婚外财产转移案件之一,其公正审理将对今后类似案件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。 然而,面对指控,被告方当事人王先生(化姓)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。他在接受记者连线时承认,确实与该“90后”女子生下了双胞胎,但坚称妻子李女士对此是知情并同意的。王先生辩称,自己婚后长期处于“无卡可刷”的状态,家中仅有一张信用卡由其使用,而还款责任全在妻子李女士,家里的所有存款也均由李女士一手掌管。他声称自己从未直接向第三者转过账,对于公司账户与对方发生的钱款往来毫不知情,甚至认为这与自己个人无关。此外,王先生还表示并未与第三者共同生活,且从未有过离婚的念头,似乎试图以此证明自己并无恶意转移财产的动机。 本案之所以极具典型意义,不仅在于4800万这一令人咋舌的金额,更在于它折射出当下婚姻财产纠纷中的诸多难点。首先,法律红线十分明确:无论配偶是否知情,婚内通过公司账户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,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无一例外会被判定为无效,第三者必须全额返还。其次,被告提出的“妻子知情”抗辩若无法提供确凿证据(如书面协议、录音等),很难得到法院采信,毕竟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默许近五千万资产外流,显然不符合常理。最后,此案警示公众,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结合,更是财产的共同契约,任何试图利用法律漏洞转移婚内财产的行为,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否定。 (责任编辑:今日说事) |

